首页      设为首页   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
您的位置 > 首页 >> 保时捷婚车 >> 正文

保时捷婚车被临时调包

2010-12-28 15:24:26     发布者:     人气:

      储先生为举行婚礼,聘请婚庆公司提供婚车并进行摄影摄像。可在婚礼当天,开来的婚车与婚庆公司承诺的不符,而摄影摄像也姗姗来迟,匆匆而去。更让人意外的是,这家婚庆公司居然是无证经营。气愤之下,储先生授权妻子吴女士将婚庆公司的经营者王先生告上法庭。近日,杨浦区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,王先生向吴女士赔偿各类损失共计4250元。

  2007年11月25日,储先生为筹办与吴女士的婚礼,与红玫瑰婚庆礼仪的婚庆公司签订了一份婚礼庆典服务合同,约定由该公司在一周后为他的婚礼提供婚庆服务,项目包括婚车使用、化妆服务、摄影、摄像及其他,总服务报酬为9730元。合同还约定婚庆公司应为婚礼提供摄像师一名,摄像必拍的场景为迎亲、外景、新房、婚礼现场、洞房。签约当日,储先生向该婚庆公司支付了7000元。此外,双方还约定摄影摄像应于婚礼当天上午9时左右到新娘家中;婚车为黑色保时捷轿车,该车租车价格3400元。

 

 

  可到了婚礼当天,婚庆公司开来的婚车并非约定的保时捷轿车,而是一辆红色克莱斯勒轿车,该车的租车价格仅为2800元。而当天的婚礼督导毕小姐也到庭作证称,她于上午7时左右到达新娘吴女士家中,但到下午3时左右才看见一辆红色婚车到新娘家中,摄影师、摄像师也直至此时方才到达。婚礼当天,摄影师、摄像师并未拍摄洞房场景。在本案审理中,婚庆公司的王先生称红玫瑰婚庆礼仪公司是他个人经营,该公司并未经工商部门注册成立。

  法院认为,由于婚庆公司未经过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,其债权债务由经营者王先生承担。由于王先生提供的婚车及摄影摄像的标准及服务时间均与约定不符,导致了储先生和吴女士财产权益受到损失,故应参照提供的婚车规格的差价款及摄影摄像的时间差距酌情赔偿。由于结婚庆典对于新人而言具有特殊纪念意义,且该服务内容不可复制,因而王先生的未严格履约,必然导致新人的精神损害,故应酌情赔偿精神抚慰金。法院遂判决王先生赔偿吴女士婚车差价600元、摄影摄像服务差价650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。





上一篇: 没有了
下一篇: 豪华婚车谁拉风 保时捷奔驰宝马上榜
相关信息